工业政策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债券类直接融资补助申 报工作的通知
2015-12-29 12:57  点击:1204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3〕1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5〕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支持中小企业债券类直接融资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参与发行私募债、区域绩优票据、集合债、集合信托贷款、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债务类产品直接融资成功的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发债额的5‰,给予发债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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