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政策
关于申报2015年成都市融资租赁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2015-12-29 13:02  点击:1180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5〕7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市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开展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向融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生产设备、未申请过融资租赁补贴的成都市工业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纳入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具体名单详见成都工业网);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价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设备融资租赁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资金补助期限

    对2014年度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项目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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