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政策
关于申报我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5-12-29 13:04  点击:975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5〕7号)精神,现将申报我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年度网络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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