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政策
关于开展2015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知
2015-12-29 13:19  点击:340
 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平衡增长的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4〕30号)、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精神,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租用场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于2011年6月24日之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纳税。

(二)企业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三)企业符合科技型企业标准:2014年底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2014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四)企业入驻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见附件7),并在基地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六)企业该项费用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区县相关部门的补助支持。

三、补助范围和标准

对企业在2014年9月到2015年3月间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产生的费用,按照不超过50%的标准进行补助。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