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关于开展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5-12-30 10:47  点击:505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政策》(成办发〔2013〕61号)的有关精神,为加快规范成都市楼宇经济市场秩序,引导我市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切实推动《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划分》(DB510100/T082-2012)地方标准实施,现就开展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遵循政府监督、行业主导、社会参与、自愿申报、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评定对象及申请主体

  (一)评定对象。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成运营的商务写字楼(即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包括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

  (二)申请主体。为我市商务写字楼物业的业主(即写字楼物业的所有权人)或业主代表,或经其授权代为申请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顾问机构。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建成竣工且正式投入运营的商务写字楼(即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包括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均可申请本次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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