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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减免管理办法》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2016-01-04 16:23 点击:480
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并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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