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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补齐农业现代装备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4号),改善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基础作业条件,推进“五良”融合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2021年省级财政拟安排资金实施“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现将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指引(试行)》和《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另行制定)要求和标准,以“五良”融合为牵引,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宜田则田、宜地则地,综合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田地块开展小并大、短并长、陡变缓、弯变直改造,修建农业机械通行道路、进出坡道,贯通沟渠。改造之后项目区实现“三通一平”(交通干道与田间作业道路相通、田间作业道路与地块互连互通、灌排沟渠与河道贯通和地块平整),显著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达到旱涝保收、宜机作业,中大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100%。2021年,四川省计划建设“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面积6万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25个左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布局,绿色生态原则。在区域上以成渝双城经济圈丘陵地区为重点,在产业上以粮油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产业协调发展布局。不改变耕地使用属性,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在土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具备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条件、地方积极性高的县(市、区)、“两项改革”涉改试点乡镇选点布局。贯彻绿色生态理念,尽量利用既有成果、尽量轻简工程措施。用机械化绿肥生产、机械化秸秆粪污还田培肥土壤。

(二)坚持涉农项目建设“放管服”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对于适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依法不进行招标。由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确认,按宜机化技术规范自行组织实施,依规施行先建后补。

(三)坚持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原则。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受益者投工投劳投资,通过主动争取、主动结合、主动参与、整合各类农业项目,形成联动和共同推进的格局。优先支持撂荒地复耕复种。

(四)坚持创新机制,谁用谁建原则。创新建设机制和经营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采取流转土地、全程托管、改后反包等经营模式,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改造,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竞争申报、谁用谁建、财政补助、先建后补”的灵活有效机制。

三、建设内容

(一)地块互联互通。通过开挖回填土壤去埂消坎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完善田间道路,实现相邻地块互联互通、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作业需要。

(二)地块整形。以合理规划地块形状,消除作业死角为目的,通过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对尖角或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对陡坡地改为梯台地,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高效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三)田埂筑固。按照生态防护要求,筑牢田埂和护坡,保障地块形状不破不损。

(四)贯通沟渠。根据改造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排渠、灌渠、涵管、涵洞,合理利用水质资源,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

(五)地力提升。通过表土剥离和表土回填等措施(土层深厚区域可采取生熟土混合作业),保持土层熟化;通过碎石处理或捡石处理提升土层可耕性;通过深翻深耕、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工程、农艺和生物措施,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四、申报条件

(一)县(市、区)及乡镇党委、政府重视,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大,干部群众和业主积极性高,具备农村“三变”条件的地方优先。

(二)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已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优先。

(三)项目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以川粮油为重点,原则为现代农业“10+3”产业重点布局县。

(四)生产经营规模适度,鼓励整村、整镇(乡)、整域(地形区域)推进。

(五)项目县(市、区)须承诺资金不整合用于其他项目。

五、实施主体及规模

(一)“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省范围内具有一定经营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已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组织优先。每个县(市、区)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3~5个。

(二)每个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项目区不少于1个。

六、补助标准

实行“竞争立项、先建后补”原则,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个县(市、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一)地(田)块连通,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二)缓坡化旱地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1500元

(三)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旱地地块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

七、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请。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编制《2021年四川省“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储备申报书》,向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级推荐。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审,采取优中选优的方式,统筹提出推荐名单,填写《2021年XX市(州)“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储备推荐表》。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不超过2个县(市、区)。

(三)省级评审。采用竞争性陈述会的方式,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作不超过6分钟的陈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作陈述的,将适当加分)。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陈述情况、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结合区域、产业代表性等因素统筹确定2021年项目县名单。

(四)请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和项目县(市、区)申报书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处。

联系人:舒子成、肖小川;电话:19950333620、18828055702;邮箱:scnjt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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