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鼓励郫都区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项目”,确保郫都区农业生产环节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优化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郫都区内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包括: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养殖水产品等)。
二、申报条件
(一)完成入网注册国家追溯平台,并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管理。
(二)有专人负责开展追溯、合格证等相关工作。
(三)无社会信用不良记录。
三、建设内容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入驻国家级(省级)追溯平台,开展追溯业务。
(二)运用郫都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
(二)资料报送:所有资料均一式两份,盖鲜章(附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对公账户复印件);报送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农质中心(新南街153号)。
五、项目资金总额及补助内容
以2021年10月30日为截止时间节点,统计所有申报主体通过国家(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或郫都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张数数量(每个主体不低于2000张),以报名先后顺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补助。项目资金总额24万元,按照《2021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每家主体补助不超过0.2万元/家的标准,补助不少于120家主体。
六、申报及审定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提出申报,填写《成都市郫都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项目申报书》,由所在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二)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并汇总编制郫都区该项目实施方案报成都市核准备案。审查合格项目通过网络对社会公开。
(三)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复核评审,评审合格项目按程序批复后备案;不合格项目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项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成都市财政局核减预算、退回资金。
(四)备案批复下达后,由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