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促进乡村振兴优化提升现代都市农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彭委发〔2018〕8号)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度优化提升现代都市农业奖励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详见《中共彭州市委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促进乡村振兴优化提升现代都市农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彭委发〔2018〕8号)文件。
二、申报条件
详见《中共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促进乡村振兴优化提升现代都市农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彭委农工办〔2018〕5号)文件。申报奖励补助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应在《政策措施》(彭委发〔2018〕8号)文件执行有效期内,即2021年3月22日到期之日前。
三、申报程序
项目业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属镇(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如同一经营主体申报多项奖励,按照申报类别分别装订成册递交资料。各镇(街道办)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在其书面申请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
请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前,以镇(街道)为单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二份)、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文档报送至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企业服务科,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82490024@qq.com。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邹俊林、王思婷;
联系电话:028-83878358、13880589489、18482189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