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0〕13号)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的回收处置模式和政策监管体系,增强农药和农膜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基本杜绝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乱扔乱弃现象,做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用后基本回收并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控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生态、农业生产环境明显改善。
二、回收范围
适用于在成都市范围内因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膜和装有报废或过期农药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废旧农膜主要包括农用废弃棚膜、地膜,废弃塑料育秧盘、塑料育秧杯、食用菌棒膜等。
三、财政资金支持内容
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点,配置临时存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大型整理箱,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建立符合环保条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临时集中堆放场所;由具有资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53万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5吨,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5吨。回收废旧农膜253吨。
四、财政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成都市从事农药和农膜生产、销售、使用的市场主体,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等,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回收网点,网点业务覆盖实施区域内所有村(社区);每个回收点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规范建立回收工作台账;
2.在本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临时集中堆放场所;
3.有相对固定的处置企业,并能实现及时处置。
五、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贴标准
(一)回收点临时存放桶补贴。购置临时存放垃圾桶补贴,不超过150元/个。
(二)回收补贴。农药包装废弃袋(瓶)0.3元/个,废旧农膜1元/公斤。
(三)集中暂存场地租赁费用补贴。依据市场价执行,单个暂存仓库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若市域内有多个暂存点,则按补贴总数不超过5万元/年的标准执行)。
(四)编织袋购置补贴。按市场价执行,每个编织袋补贴不超过2元/个。(回收网点农药废弃物原则上按废弃瓶每100只、废弃袋每200袋为一扎进行装袋,编织袋以市为单位统一印制和发放)。
(五)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补贴。按市场价执行,市级财政每吨补贴不超过1万元。
七、项目实施方式及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原则,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市(镇、街道)集中”回收体系,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在处置环节,实行集中统一处置制度,采用委托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负责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工作。项目采用据实据效结算,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实际回收处置量进行资金划拨,具体资金拨付方式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按月或按季兑付实施主体资金。
八、验收要求
(一)验收申请
由项目实施主体按月或按季度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申请验收时须如实填写《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实施主体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2.回收网点建立台账,每月或每季上报的回收处置统计表和项目实施资料管理台账;
3.回收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
4.处置装车回单、回收处理清册、处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置资质复印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组织验收
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回收、处置数量的核算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填写项目资金补贴汇总表。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台账,按程序兑现财政补贴资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供销社)将对项目进行抽查。
八、项目管理程序
项目采用“县级审批立项市级核准备案制”进行管理,由项目主管牵头单位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资料审查、实地核实,并负责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本级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征集及审批立项。项目主管牵头单位应严格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改进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成财农〔2016〕157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计〔2018〕32号)等相关文件及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并在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择优立项。
(二)申请备案。项目主管牵头单位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已审批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按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以正式文件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供销社),申请市级核准备案。
(三)核准备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供销社)按照《关于印发<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农计〔2018〕33号)及实施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将项目备案情况以正式文件批复。
(四)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审批立项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及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九、相关要求
1.各申报业主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件发送至邮箱qlgxs@126.com。
2. 2022年6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建设。
联系人:车 星;联系电话:8879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