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扎实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圆满完成成都市委、市政府实施的幸福美好十大工程,依据《成都市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龙知办〔2020〕1号)、《成都市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培育高价值专利池工作的实施意见》(龙知办〔2020〕2号)、《成都市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关于龙泉驿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龙知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年初财政预算安排,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区级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支持以下项目:
(一)专利实施产业化项目:鼓励支持近两年职务专利开展实施产业化,要求所实施的专利项目具有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技术先进、预期经济效益高等优点,且无专利纠纷。
(二)高价值专利池培育项目: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围绕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构建高价值专利池,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创新创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鼓励高校、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专利导航战略研究,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专业化运作提供实时动态的导航服务,并开展相关知识产权活动。
(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培育项目:鼓励龙泉驿区内有一定知识产权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试点专项,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各项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创造,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教育,提升全体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已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验收,且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工作较好的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在龙泉驿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龙泉驿区知识产权事业上新台阶。
二、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址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区域内,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人才和装备,有所需开展项目的配套资金;
(三)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专项,试点企业在试点期内不支持申报示范企业;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和专利目标责任书;
(五)项目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内容具体、路线成熟,目标明确;项目经费预算必须适当、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六)项目必须是原创,未获得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立项;
(七)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及业务咨询
(一)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开始申报到2021年4月9日截止,过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二)材料报送地点及业务咨询:
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蒋朝元、廖一鸥,咨询电话:84860817;
(三)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知识产权科(903774094@qq.com),经科室初审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