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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青白江先进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淮州新城,成都市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联盟,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0〕26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组办〔2021〕18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成都市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1年“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项目支持名额为20名。其中,头部企业的支持名额不超过14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新材料类进行申报。2020年度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业务收入60%以上,或相关新材料产品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先进材料生产性服务领域企业不受此限)。

1.先进基础材料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等行业的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带头人,并在本行业领域开拓争取国内外市场份额、促进技术创新升级或提升供应链层级等某一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

2.关键战略材料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等行业的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带头人,并在本行业领域的关键装备国产化、产业技术突破性、重大应用国产替代、产业链再造或价值链升级等某一环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3.前沿新材料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石墨烯及其它纳米材料、3D打印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领域的创新领先性企业(项目)负责人,并在原始创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应用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4.先进材料生产性服务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于先进材料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定评价、知识产权、投融资租赁、双创孵化及行业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业领先机构主要负责人,并在服务先进材料产业工作领域作出突出业绩的人士。

(二)其他条件

1. 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本人获得各项专利授权3项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牵头完成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1项以上,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1个以上。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制造业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或机构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在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成果,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作者排名前三)以上,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

(6)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称号之一。

2. 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先进材料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材料首批次市级以上示范应用、国际或专业领域市场开拓、国家重点工程配套任务等3个以上重点项目生产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表彰的个人。

(3)具有5年以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头部企业管理者。

(4)为推动成都市先进材料产业发展及其生态圈构建做出突出贡献,服务行业企业超过100家/次的生产性服务机构管理者。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1. 头部企业

(1)头部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根据先进基础材料领域(企业名额7家)、关键战略材料领域(企业名额5家)、前沿新材料领域(企业名额2家)等3个主要领域方向,提交《成都市先进材料产业头部企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未在本生态圈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的报所在区<市>县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成都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

(2)头部企业评定。成都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高校院所专家根据评定标准(见后述),于4月30日前在上述3个主要领域方向选出14家头部企业,原则上每家头部企业推荐1名人选。

(3)头部企业人才推荐。评选出的头部企业根据人才分配名额、人才申报条件开展内部自评,确定初步人选。初步人选通过企业官网或办公地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并于5月10日前报成都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审核。

2. 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成都市经信局指导,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联盟牵头,组建评选委员会。

(2)组织申报。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经所在企业盖章推荐后,于4月30日前报企业所在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未落户本生态圈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的关联配套企业不享有申报资格);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5月15日前将《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和《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提交评选委员会。原则上,每个管委会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

(3)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上述申报条件、对人才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及引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6名。

(4)人选公示。评选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于5月25日前将《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和《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报成都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审核。

(二)初审

成都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对头部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成都市经信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才办)。

(三)复审

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才办)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对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

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才办)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经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先进材料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头部企业认定

(一)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 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排名前50强。

(二)企业发展实力(至少符合以下3项条件)

1. 国企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其他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2. 国企上一年度营收10亿元以上,其他企业4亿元以上。

3. 国企员工1000人以上,其他企业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上。

4. 企业资产总额国企在10亿元以上,民企5亿元以上。

5. “十三五”期间至少有三年的年度纳税额达2000万元以上或至少有两年的年度纳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除外)。

6. 企业自有专利数量50项以上。

7. 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在成都超过10家。

8. 企业属于“6类500强”、上市公司或这二者的区域型(功能型)总部

9. 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定1项以上或国家级标准制定2项以上。

10. 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制造业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或机构。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按填报说明进行签字、盖章,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二)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和评选委员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三)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省、市级重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得申报。

(四)相关申报及证明材料需及时报送至成都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其中,涉及头部企业的经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或相关区(市)县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由头部企业自行上报;涉及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经相关先进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核实盖章后由先进材料产业联盟负责汇总上报。

(五)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与产业生态圈主导产业相符,且原则上在相对应的产业功能区内,对产业带动集成作用较强的头部企业可适当放宽区域限制,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后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名录>的通知》(成委厅〔2020〕5号)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都市经信局新材料产业处:伍轶 电话028-61881644 13981954051;邮箱:479027848@qq.com

成都市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同济大道739号, 联系人:孙玮,电话028-83680582,邮箱591906408@qq.com。;

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石化园区)管委会: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华西路二段589号,  联系人,雷国清,电话028-83790079,邮箱1289796543@qq.com。

邛崃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服务管理局 地址:邛崃市羊安街道界牌社区,  联系人:武亚男,电话:15828241543,邮箱:35147549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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