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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提高消费供给质量”项目申报的通知

温江区内相关企业:

现将组织关于开展“提高消费供给质量”项目申报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温江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连锁企业。

二、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奋力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发〔2020〕3号)第20条。

三、申报条件

温江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连锁企业,2020年度每新开一个门店正常营业后并将销售数据纳入温江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经相关部门认定通过后,给予资金补贴。

四、支持标准

    1、2020年度每新开一个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不含)的门店给予3万元补贴,累计补贴金额全年不超过30万元

    2、2020年度每新开一个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门店给予8万元补贴,累计补贴金额全年不超过50万元

    3、2020年度每新开一个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不含)的门店给予15万元补贴,累计补贴金额全年不超过100万元

    4、2020年度每新开一个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门店给予50万元补贴,累计补贴金额全年不超过200万元

(一)申报材料:

1.《温江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2.新开门店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3.新开门店场地租赁或购买、开业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4.销售数据纳入温江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证明材料

5.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其他说明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企业提出申报,所在园区对企业等资料进行初审后,由温江区统计局、温江区商务局联合审核通过。 

3、“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 

4、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wenjiang.gov.cn)“政策申报”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we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目,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资料。

五、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06月30日

六、咨询服务电话

温江区商务局流通产业科,联系电话:028—82668128

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政策服务科,联系电话:028—8266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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