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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0

金牛区商务局

关于《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金牛区2020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深入落实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方案(2020—2022 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方案(2020—2022 年)》和《四川省服务业“三百工程” 培育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川商财〔2020〕86 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0〕136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金牛区实际,我局代拟了《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1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务大楼,邮编:610081

    二、电话:028—87705208

    三、邮箱:676159759@qq.com



成都市金牛区商务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1

 

 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方案(2020—2022 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方案(2020—2022 年)》和《四川省服务业“三百工程” 培育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川商财〔2020〕86 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0〕136 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关于聚焦聚力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要求,加快培育产业链条健全、专业协作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金牛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律,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和激发市场活力为基本立足点,以服务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为根本目的,加快培育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成、资源集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资源要素的集约利用和高效转化,不断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  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搭建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引导,规划布局,以企业为主体,有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 实现政府、社会、企业多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明确集聚区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强化服务业集聚区与城市功能区、工业开发区、产业集群等区块的互动发展,形成  整体效应。

(三)盘活存量、集约节约。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充分利用旧厂房、旧民居、旧办公楼等存量土地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鼓励整合提升有一定基础的服务业区块,扩大现代基础设施共享范围,努力实现高集聚、高产出、高效益发展。

(四)改革创新、开放发展。坚持以改革开放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服务业开放。抓住国际资本向服务业领域转移的有利时机,注重产业承接、产业配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扩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开放合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21 年底实现金牛区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创建目标,推动消费扩容提质、专业市场转型、传统商贸升级, 打造高效的金牛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体系,实现总部经济不断壮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现代服务业格局。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计划达到以下目标:

(一)健全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基本方针,调动资源, 招引企业投入国际商贸功能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公共服务体系各个运营环节的支撑服务,奠定国际商贸功能区快速发展基础。

(二)打造电商新业态高地。通过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建立品质川货选品供应链基地、主播孵化、直播销售、流量企业聚集等完整的直播电商体系,打造四川省电商新业态、新高地。

(三)赋能传统产业。通过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以发展新经济、新模式、新消费为方向,围绕公  共服务体系、服务业发展基地、产业提升中心三个项目建设,赋  能国际商贸功能区内的传统产业,更好助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  展。

(四)显著提升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集聚区内的营业收入、上缴税收、就业人数、入驻企业数等有显著增加。

四、建设内容

依托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金牛区现代服务业经济增长,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体  系、服务业发展基地、产业提升中心三大类 11 个子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210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1000 万元,企业自筹资 1100 万元。

(一)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 总体概况。建设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公共服务和技术平台,促进国际商贸功能区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群发展, 将成都国际商贸功能区打造成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

计划投资:42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390 万元,企业自筹

3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2.  实施内容。

(1) 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国际商贸功能区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度整合行业、产业、企业、院校等资源,为区内市场主体提供集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打造国际商贸功能区现代服务业信息管理系统,搭建一个基于开放、标准、现代服务的综合资源管理平台和多产业业务系统,为政府和区内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实现区内市场主体与政府间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促进功能区内企业提升发展。

计划投资:24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240 万元。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2) 现代服务业虚拟产业园。积极鼓励创新,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建设现代服务业虚拟产业园,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足空间。

计划投资:5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20 万元,企业自筹 30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3) 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中心。设计、装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中心。

计划投资:13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130 万元。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

1. 总体概况。依托金牛区专业市场和产业优势,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基地,成为国际商贸功能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引擎、新抓手。

计划投资:87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540 万元,企业自筹33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2 . 实施内容。

(1) 品质川货供应链基地。一是建设标准仓储物流体系, 为入驻直播电商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二是建设线下品质川货选品 1000 ㎡,集中展示川茶、川酒、川调等特色商品,聚集知名品牌百余个,特色产品千余种。三是建设线上川货供应链选品平台,为产品提供展示空间,为企业、MCN 机构等提供选品、主播对接、仓储物流等服务。


计划投资:25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130 万元,企业自筹12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2) 品质川货直播基地。一是招募 10 余家 MCN 机构入驻基地,直播销售供应链基地产品。二是建设不同场景、不同规格的UGC、PGC 直播间和直播点位 20 余个。

计划投资:13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70 万元,企业自筹6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3) 直播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覆盖各平台店铺、平台超市、四川本地主播的直播电商大数据中心,在平台上实时展示每个店铺、产品的销售数据、购买人群分布,展示每个主播的开播时间、人气值等动态数据。

计划投资:5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30 万元,企业自筹 20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4) 云商运营中心。依托现有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建立云商运营中心,针对国际商贸功能区内企业及传统商家,提供代运营等服务,帮助企业、商家实现淘宝、天猫、抖音、拼多多、快手全渠道运营。

计划投资:9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10 万元,企业自筹 80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5) 科创产业发展集聚基地建设项目。通过聚集规模级新商贸总部企业,吸引高端电子商务人才,打造新品牌、拓展新渠  道、培育新业态,提档升级专业市场和传统商贸企业,聚集发展  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引领新型消费,助力四川造特色优势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带动产业链数字化,形成金牛商贸总部  新高地。

计划投资:35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300 万元,企业自筹5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三)现代服务业产业提升中心建设项目。

1. 总体概况。以发展新经济、新模式、新消费为方向,建设研发、文旅、数字社区三个配套中心,助推产业、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计划投资:81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70 万元,企业自筹74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2. 实施内容。

(1) 研发中心。通过大数据对川调、川食等传统企业进行反向定制,探索虚拟主播、裸眼 3D 等新技术、新场景、新科技在新领域的运用。

计划投资:5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30 万元,企业自筹 20万元。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2) 文旅中心。开通线下消费扶贫、工业旅游、亲子近郊游等文旅结合的主题旅游线路,在携程、去哪儿、飞猪等平台发  布;通过旅游目的地地标产品的线上平台,为游客提供后续商品复购服务,打造自有文旅商品、文创产品、独立 IP 等品牌,赋能金牛区特色街区、文化旅游,促进金牛文旅良性发展。

计划投资:30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20 万元,企业自筹28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3) 数字社区中心。在符合条件的社区广场设置销售直通车或专柜,为社区提供优质地标产品线上预定、现场提货、互动体验等服务,实现以社区点位为半径,打造实物商品销售最后100 米、服务商品最初 100 米的销售场景,将功能区内专业市场产品销售移进社区、家庭,探索专业市场销售新模式。

计划投资:460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20 万元,企业自筹440 万元。

实施期限:2021 2 月至 2021 11 月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 11 月-2021  1 月)。建立金牛 2020 年四川省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二)实施阶段(2021 2 月-2021 11 月)。按照《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具体任务,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基本完成项目建设。

(三)验收阶段(2021 11 月)。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项目承办单位对承办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由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 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最终验收。

(四)提升阶段(2021 12 月)。全面总结四川省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经验,推广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商务局牵头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做好任务分解、组织协调、项目宣传、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日常管理和综合指导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职能,做好项目实施、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二)注重规划引领。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发展整体规划,明确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  展方向与工作重点,推进项目建设。细化产业发展目标,提升产业主导功能,强化集聚区载体支撑,促进产业集中集聚,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新优势,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主要驱动力。

(三)加大政策匹配。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扶持服务业产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区级财政政策,完善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政策,促进服务产业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确保集聚区建设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由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督促项目专项  资金使用单位建立专账,确保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监控项目实  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的偏差,督促项目承办企业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项目建设及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审计,保障资金安全。

(五)加强绩效评价。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项目内容、决策过程等信息,总结提炼经验和发展模式, 跟踪亮点做法和重点企业,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

 

附件: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汇总表(项目年份与级别:2020年省级)




附件

 


金牛区2020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汇总表

(项目年份与级别:2020年省级)

集聚区名称:成都国际商贸功能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进度安排

(年月至年月

项目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推 进 责任部门

 

备 注

合计

省级

资金

企业

自筹

 

 

 

 

 

 

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

 

 

 

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完善国际商贸功能区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度整合行业、产业、企业、院校等资源,为区内市场主  体提供集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管理咨询、创  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  务。打造国际商贸功能区现代服务业信息管理系统,搭建  一个基于开放、标准、现代服务的综合资源管理平台和多  产业业务系统,为政府和区内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实现区  内市场主体与政府间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促进功能区  内企业提升发展。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240

 

 

 

 

240

 

 

 

 

/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2

现代服务业虚拟产业园

积极鼓励创新,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建设 现代服务业虚拟产业园,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探  索创新监管模式,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足空间。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50

 

20

 

3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3

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中心

 

设计、装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中心。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130

 

130

 

/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小计

420

390

30

 

 




 

 

 

 

项目名称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进度安排

(年月至年月

项目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推 进 责任部门

 

备 注

合计

省级

资金

企业

自筹

 

 

 

 

 

 

 

 

 

 

 

现代服务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

 

 

 

4

 

 

品质川货供应链基地

一是建设标准仓储物流体系,为入驻直播电商企业提 供配套服务。二是建设线下品质川货选品区 1000 ㎡,集中展示川茶、川酒、川调等特色商品,聚集知名品牌百余 个,特色产品千余种。三是建设线上川货供应链选品平台为产品提供展示空间,为企业、MCN 机构等提供选品、主播对接、仓储物流等服务。

 

 

2021 年 2 月至

, 2021 年 11 月

 

 

 

250

 

 

 

130

 

 

 

12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5

品质川货直播基地

一是招募 10 余家 MCN 机构入驻基地,直播销售供应链基地产品。二是建设不同场景、不同规格的 UGCPGC 直播间和直播点位 20 余个。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130

 

70

 

6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6

 

电商直播大数据中心

建设覆盖各平台店铺、平台超市、四川本地主播的直 播电商大数据中心,在平台上实时展示每个店铺、产品的销售数据、购买人群分布,展示每个主播的开播时间、人  气值等动态数据。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50

 

 

30

 

 

2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7

 

 

云商运营中心

依托现有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建立云商运营中心,针 对国际商贸功能区内企业及传统商家,提供代运营等服  务,帮助企业、商家实现淘宝、天猫、抖音、拼多多、快  手全渠道运营。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90

 

 

10

 

 

8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8

 

科创产业发展集聚基地建设项目

通过聚集规模级新商贸总部企业,吸引高端电子商务 人才,打造新品牌、拓展新渠道、培育新业态,提档升级  专业市场和传统商贸企业,聚集发展新业态、新技术、新  产业,引领新型消费,助力四川造特色优势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带动产业链数字化,形成金牛商贸总部新高地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350

 

 

300

 

 

5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小计

870

540

330

 


 

 

 

项目名称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进度安排

(年月至年月

项目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推 进 责任部门

 

备 注

合计

省级

资金

企业

自筹

 

 

 

 

 

 

 

 

 

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9

 

研发中心

通过大数据对川调、川食等传统企业进行反向定制

探索虚拟主播、裸眼 3D 等新技术、新场景、新科技在新领域的运用。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50

 

 

30

 

 

2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10

 

 

 

 

文旅中心

开通线下消费扶贫、工业旅游、亲子近郊游等文旅结 合的主题旅游线路,在携程、去哪儿、飞猪等平台发布通过旅游目的地地标产品的线上平台,为游客提供后续商  品复购服务,打造自有文旅商品、文创产品、独立 IP 等品牌,赋能金牛区特色街区、文化旅游,促进金牛文旅良

性发展。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300

 

 

 

 

20

 

 

 

 

28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11

 

 

 

数字社区中心

在符合条件的社区广场设置销售直通车或专柜,为社 区提供优质地标产品线上预定、现场提货、互动体验等服务,实现以社区点位为半径,打造实物商品销售最后 100

米、服务商品最初 100 米的销售场景,将功能区内专业市

场产品销售移进社区、家庭,探索专业市场销售新模式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

 

 

 

 

460

 

 

 

20

 

 

 

440

 

 

公开招标确定

 

 

 

区商务局

 

小计

810

70

740

 

合计

2100

1000

1100

 


 

附件 2

 

 

 


 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及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 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方案(2020—2022 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方案(2020-2022 年)》和《四川省服务业“三百工程”培育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川商财〔2020〕86 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8〕6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金牛区 2020 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二章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使用原则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际商贸功能区集聚区建设,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改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服务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提升消费品质。

第四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一)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基地建设;

(三)现代服务业产业提升中心建设。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比例要求:

单个项目使用专项资金额度超过 50%(含 50%)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登记管理。

第六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支出、设施设备购置安装、平台建设、信息系统开发  运用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  拆迁、车辆购置开支,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及  购买流量支出,不得用于应酬接待等工作经费支出,不得用于人员费用及水、电、气费用等经常性开支。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已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  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及使用效果。

第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项目建设与运营由项目主管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公开招  选,并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承办企业应建立专账,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规范内部采购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三)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社会和企业参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四)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

第八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承办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资本项目所需的资金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信誉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或受到行政处罚纪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失信行为,未被列“信用中国”的“失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经营地址异常需解除后申报。

(三)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资金拨付申请;

(二)项目建设合同、财务支付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三)金牛区域内注册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

(四)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条 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

(一)项目承办企业将《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建设进度及资  金拨付相关佐证材料等报区商务局。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及投资进行阶段性验收,出具《项目进度验收报告》。阶段性验收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商务局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函, 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项目主管单位后再拨付承办企业。

(二)专项资金拨付方式按照各项目签订的建设合同、拨款进度要求等,原则上按 40%、40%、20%的比例分三次拨付,其中:

第一次预拨付:合同签订且项目正式启动后,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的 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第二次预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投资达到项目合同约定计划的 50%时,依据《项目验收报告》,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的 40%;

第三次预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投资达到项目合同约定计划的 100%时,依据《项目验收报告》,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的20%。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区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反馈专项资金使用的信息。项目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严防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流失和挪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 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财政资金后,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会计、财政法规  及现行财务制度单独建账,进行账务管理,定期向项目主管单位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区商务局将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承办企业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使用省级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须单独登记造册,纳入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每年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盘点等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办企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不得整体转包、分包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报请区政府同意后,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

第十五条 按照“明确分工、责任到位、整体推进”原则, 开展行业指导、资金安排、进度督查、绩效评价及总结推广工作。区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项目实施进度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资金拨付审批工作,加强资金动态管理和资金安全监管,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企业和人员,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当建设项目未达到包括但不限于进度验收、绩效评价、项目最终验收,以及项目专项审计、项目合同约定中的任  何一项时,项目主管单位有权要求项目承办企业限期整改;项目承办企业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视为项目承办企业根本性违  约,项目主管单位可解除采购合同书。采购合同书解除后,项目  主管单位可扣减项目承办企业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依法另行主张),同时项目承办企业应退回全部已拨付的专项资金,项目主管单位未拨付的专项资金不再拨付。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专项资金的 2%,承办企业于项目最后一次拨款前转款至项目主管单位指定账号。涉及项目运营的承办企   2 年运营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企业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使用专项资金支付。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项目承办企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对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阻挠或者故意规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且情节特别严重的项目承办企业,一经查实, 将追回已拨付款项,取消该企业三年内在金牛区申报任何财政资金的资格,并纳入“信用中国”的“失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若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金牛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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