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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和组织实施调整后2020年蔬菜城市保供基地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责任制,高质量推进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保障城市淡季、灾期大宗蔬菜稳定供应,提高应急供应水平。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19〕65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19〕9号),彭州市结合蔬菜产业实际,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343万元,主要用于蔬菜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建成4万亩(含复种)蔬菜保供基地。

二、实施范围

彭州市辖区内相关镇(街道)蔬菜种植区域。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1月-202210月。

四、项目补贴环节及面积

彭州市2020年蔬菜城市保供基地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计划:

1.补贴蔬菜耕地犁田服务面4.33万亩

2.补贴蔬菜开沟起垄服务面积3.3万亩

3.补贴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面积1.5万亩

4.补贴食用菌废弃包回收及资源化利用350万袋。

五、补助标准

1.财政补助原则上不超过服务价格的50%;

2.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

3.资金补助实行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4.补助资金原则上补助服务主体;

5.各环节具体补贴标准见《彭州市2020年蔬菜城市保供基地社会化服务项目调整后实施方案》;

6.在实际服务过程中,若补助面积增加,则降低每亩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六、申报条件

该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是拥有能够完成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科研单位、公司等,能够为彭州市蔬菜生产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

七、申报步骤

(一)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凡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并愿意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带上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机具清单、技术人员名单、办公场所照片、相关生产管理制度等)、申报函及承诺书、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22329日前到所在镇(街道)进行申报,各镇(街道)初审后于2022年3月31日汇总报送至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新经济科。联系人:胡倩;联系电话:18728450946,650946

(二)确定实施主体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农民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施该项目。

(三)任务认定

服务主体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在服务过程中要填写服务日志,详细记录作业对象、面积、地点,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初核、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四)资金拨付

服务任务完成后,服务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公示、审计、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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