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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典型案例和成效突出地区的通知

各试点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总结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经验和成果,促进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工作向纵深推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典型案例和成效突出地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2〕24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典型案例和成效突出地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紧扣试点工作要求,遴选一批试点中形成的实践效果好、复制推广性强的典型案例,以及工作成效突出、经验成果丰富的先进试点地区,加强典型案例应用推广,强化成效突出地区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发挥试点工作成效,为全面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参考。

二、遴选内容

(一)典型案例。

1.典型案例遴选对象:典型案例应为四川省在本次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典型实践案例,行业应用成效明显,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等。

2.典型案例类别:包括整体典型案例和单项典型案例。其中,整体典型案例应为行业特色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实践整体解决方案;单项典型案例应围绕工业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数据安全防护、数据安全评估、数据安全监测等单一方向,形成试点应用成效明显、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数据安全产品或典型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二)成效突出地区。

成效突出地区应为全面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建设、政策和经费支持、队伍力量建设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市(州)。

三、申报要求

(一)典型案例申报单位包括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企业和参与试点工作的安全企业,两类企业可以单独或联合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在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且自愿对外宣传及分享其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本地区典型案例遴选,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典型案例,将推荐的典型案例申报表(一式四份)及典型案例推荐表于2022年10月18日前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填写成效突出地区申报书,报本地区市级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2年10月25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三份)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四)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资料、数据真实可查。申报材料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如有发现虚假申报,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对推荐案例和试点地区进行遴选,发布省级典型案例和成效突出地区,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国家级典型案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王 维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陈池东

联系方式:028-86262972 13730699785

电子邮箱:1853503247@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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