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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14日8:00至12月30日16:00(指南方向1.4除外),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2年12月20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

指南方向1.4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3日8:00至2023年4月18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3年4月7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由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林曦

电 话:028-86669687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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