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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吸引外国专家深入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进一步发挥外国专家服务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四川省范围内征集一批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需求,需求征集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企业配套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非华裔外国专家,无年龄限制。

2.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3.受聘于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6.外国专家研发项目应配备科研助理,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名本单位中方在职人员作为科研助理,负责协调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以及相关管理。

7.项目负责人在川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省级科技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二、征集方向

(一)重点征集领域。重点征集航空与燃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能源化工、节能环保、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项目需求。

(二)重点支持对象。重点支持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川科研院所以及其它依托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三、有关说明

(一)项目周期。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

(二)申请经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语言。项目申报阶段申请书拟采取中英文双语填写。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市(州)各部门围绕重点做好项目需求征集宣传工作,指导相关单位根据征集要求,填写项目需求表。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项目需求表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盖章件发送至邮箱sicaiep@163.com。

联系方式:外国专家服务处 漆乔木 李庆洪 028-8672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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