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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资金支持补充材料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教育、科技、财政和人社主管部门:

根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蓉贝”政策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好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印发的《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细则》(成经信办〔2021〕7号)。现就测算核实贡献程度组织报送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资金支持补充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工作对象

(一)第一类对象(填表一):2019年、2020年入选且经2022年评估合格者和2021年入选者。

以上人才补充材料所属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第二类对象(填附件1表二):参与2023年评估者和2022年入选者。

以上人才补充材料所属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补充材料要求

(一)贡献程度测算核实流程

原则按照申报人如实填写、企业核实核算、区(市)县把关初审、专家集中审核、征求部门意见等5个环节进行测算核实。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诚信填报。申报人须真实、准确提供补充材料;所在企业须认真核实申报人和企业的业绩情况,科学测算申报人对成都的贡献程度。(如果申报人既属于第一类,又属于第二类,请分别填写和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对因申报材料不齐,导致测算评审无法通过,不再补充材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人或所在企业自行负责。)

2.规范装订。统一用A4纸,按材料顺序双面装订,封面见。

3.认真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资金支持汇总表按第一类对象和第二类对象由区(市)县分别填写。

4.按时报送。请各区(市)县于2023年7月10日17:00前正式行文发送至电子邮箱:1361391263@qq.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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