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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支持我区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77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企业应与在本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区,属于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 

(二)申请人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2)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3)》(成都人才白皮书)中三星紧缺人才标准。 

(三)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一致,不含退休人员)。

(四)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工程、自然科学系列并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市(州)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二、奖励标准 

(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3)》中紧缺度3星的需求岗位及要求一致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企业引才补贴 

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 

1.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程序 

企业须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前,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单位服务”下的“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登录上传申报材料(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8-87706958)。登录时须使用四川CA数字证书(K盘),如企业已有四川CA数字证书(K盘)的,可不再新办。 

线上填报完毕后,须下载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将所有附件材料用订书机单侧双钉装订整齐,加盖骑缝章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7:00前递交至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4楼408室,联系电话:028-84851306),一式一份,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4.引进人才社保缴纳证明等。 

(二)申报企业引才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4.企业与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费用支付凭证; 

5. 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证、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属非成都市本级人社部门发放的,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符合条件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及时报送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追责。 

(二)各相关企业要做好各年度申报成功的引进人才在职离职统计工作,对个人奖励补贴部分企业应在资金到账后15日内通过转账形式及时兑现给个人,并收集每批次奖励补贴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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