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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补贴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产业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支持彭州市主导产业链企业积极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为高质量建设人才发展特色区、全面打造立体山水彭派之城提供人才保障,按照《中共彭州市委办公室 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实施产业强市若干人才政策措施>等5个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彭委办〔2022〕7号)、《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彭人社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3年度企业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补贴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企业属彭州市主导产业,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须在彭州市,企业培育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彭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应与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一致,不含退休人员);企业引进的博士后人才正常在站开展科研工作。

(二)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称资格证书(企业发放的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和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除外)的时间、博士后人才在站期间主持研发的科研课题获得奖励的时间、博士后人才出站后留彭州市工作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被四川省或成都市新认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示范基地的获批时间、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奖学金培养人才的协议时间及发放奖学金的时间范围均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与企业联合设立专项奖学金的高校属签订人才培养计划当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强,2023年度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人数不少于10名。

二、补贴标准

(一)人才素能提升补贴

在彭州市主导产业企业工作期间,新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本市企业职工,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5000元、6000元的资助;新获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6000元的资助。

(二)创新主体研发人员开展科技创新补贴

博士后人才在站期间主持研发的科研课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分别给予科研课题组10万元、5万元奖励。博士后人才出站后,留彭州市工作的给予10万元资助。

(三)就业见习基地奖励补贴

被四川省和成都市新认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企业设立高校奖学金补贴

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设立专项奖学金联合培养人才,按奖学金实际发放总额的30%给予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补贴。

三、申报程序

(一)相关企业需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向所在镇(街道)、产业功能区(园区)递交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镇(街道)、产业功能区(园区)确定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属于彭州市主导产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汇总后,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前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七楼704室)。

四、申报材料

企业按申请类别填写提交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装订规范(纸质件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需提供原件的材料,由镇(街道)、产业功能区(园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一)申报人才素能提升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彭州市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创新主体研发人员开展科技创新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彭州市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博士后人才入站协议;

4.博士后科研课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证明材料;

5.博士后出站证明,留彭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获批且正常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奖励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彭州市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四川省或成都市新认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示范基地的证明材料;

4.见习基地的见习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

5.单位简介、就业见习计划和考核管理制度。

(四)申报企业设立高校奖学金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彭州市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奖学金培养人才的协议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与高校发放专项奖学金的转账票据等凭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各产业功能区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积极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对申报企业的范围和补贴类别进行审核,及时报送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确保企业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补贴资助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镇(街道)、各产业功能区要加大对主导产业企业引进培育人才工作服务力度,与企业建立常态化人才工作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引进培育人才的情况,促进各项补贴资助政策惠及企业和人才,加快聚集我市主导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838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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