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试跨越行动计划,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根据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现开展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2024年第一批)申报认定,经认定的中试平台可享受成都高新区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并纳入中试平台体系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中试平台是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是指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在特定产业细分领域,构建工程化能力,为科技企业(团队)转化科技成果提供面向制造的服务性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或登记地址、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
(二)“四上库”、“名录库”、“火炬统计”等其中之一的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三)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申报主体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等消极名单;
(四)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申报主体没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
四、申报流程
(一)登录账号
已注册“高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登录成都高新区官网(网址:www.cdht.gov.cn),点击首页—右侧“高新通”或直接登录12345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高新通)(网址:https://www.cdhtqyfw.cn/),点击网站首页左侧快捷导航—“政务通”,找到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认定申请页面板块进行申报,或直接打开“政务通”栏目,从业务办理中找到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认定申请页面板块进行申报;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相关操作(可通过点击“高新通”网页右侧“智能客服”,输入“个人账号注册”或“绑定企业”查询相关操作指南)。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5月13日9:00开放中试平台认定申请功能。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相关要求在线填写平台基本信息等,并上传以下附件:
1、建设主体及运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关于申请认定为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的真实性承诺》(附件材料中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为pdf并上传)
3、2023年财务报表(盖章)
4、中试项目列表,中试服务证明材料(中试服务合同、发票)
5、运营场地相关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
6、人员列表,专家顾问聘书、聘用协议,技术经理人证书,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7、设备清单,总体设备及专用软件购置证明(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总体设备及专用软件租赁证明(租赁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发票)
8、其他有关服务能力、取得成效、存在优势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奖励等证书,对中试项目投资证明等)
9、《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信息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为pdf上传)
(三)咨询方式
028-85335281 创新平台处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