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和《成都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成人社办发〔2023〕146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机制,提升评审工作质量,现面向社会征集工程系列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冶金、煤炭、燃气专业及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都市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工程系列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冶金、煤炭、燃气专业及工艺美术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14日。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能准确掌握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 “蓉城英才”计划卓越工程师入选者等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流程
1.按照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确认申报信息真实无误后,在推荐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所在单位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一个单位推荐多人可统一出具推荐函(需明确推荐人数、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推荐评审系列及专业、公示情况等)。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单位推荐函》;
3.推荐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专家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册》。
以上1—4项申报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材料4由本人亲笔签名,可不加盖公章),复印件还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第5项报送电子版至工作邮箱37569023@qq.com。
五、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专家,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专家库统一管理,每年度随机抽取到的专家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或根据评委会需要,参加职称工作咨询、研讨、论证活动,对评审条件、评审方式等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