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经开委办〔2023〕10号),促进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服务业人才高质量发展,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龙府办函〔2024〕36号),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人才,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对个人年度薪酬总额达到4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其个人年度薪酬总额5%的奖励,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二、支持标准
对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仅指工资性收入)达到4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其个人年度薪酬总额5%的奖励,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补贴人数不超过10人,对我区年度经济贡献特别突出的累计补贴不超过15人。
三、申报对象
政策有效期内个税缴纳、社保缴纳在我区,且就职于我区规上服务业企业或限上商贸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自然人。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工作单位应满足:
1. 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我区规上服务业企业或限上商贸企业(年度经济贡献特别突出是企业指年度营业收入或销售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长30%及以上)。
(二)申请人应满足:
1. 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2. 政策有效期内个税缴纳、社保缴纳关系在我区;
3. 担任工作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并拥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学术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5. 同一年度未享受过中央、省、市、区其他同类政策奖励。
五、申报时间
2024年9月3日—9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服务业人才支持补贴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龙泉驿区商务局服务业经济运行科。
(二)审核流程: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部门线下复核→结果公示→呈送区政府审定(若有必要)→拨付资金。
八、受理部门
责任部门:龙泉驿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服务业经济运行科(304室)
联 系 人:贾忠、李林蔚
联系电话:028-84874933
地 址: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