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现将成都市2024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要求
各拍卖企业按照四川省商务厅规定的范围、内容、材料要求准备核查资料,并将拍卖核查纸制资料装订成册(一份)送交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38号新时代广场16楼C)。
二、核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在成都市范围(含成都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注册的拍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核查程序
(一)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属地拍卖企业于2025年2月18日—3月3日将核查材料送交至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
(二)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于2025年3月5日前将拍卖企业核查材料和拍卖企业汇总表报送成都市商务局社区商业处。
(三)成都市商务局按四川省商务厅拍卖年度核查工作要求对拍卖企业材料进行核查,同时出具核查意见,于2025年3月7日前报送四川省商务厅。
四、其他事项
(一)拍卖企业自查报告应对照省厅规定的核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在自查报告中予以详细表述。
(二)拍卖企业应对照商务厅要求的内容,认真准备核查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
联系人:吴国林 联系电话:6188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