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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劳务品牌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劳务品牌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温江区劳务品牌培训管理,提升培训实效,现就2025年温江区劳务品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备案及资质要求

(一)备案条件

成都市就业局认定并签约的劳务品牌培训定点机构(见成就发〔2022〕28号文件),且2024年度年检合格,近3年无重大违规记录(包括行政处罚、虚假培训、套取补贴等)。

(二)备案材料

1.培训机构与成都市就业局签订服务协议相关材料;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温江区2025年度劳务品牌培训定点机构申请书(含诚信经营承诺)》;

5.学校管理制度(含:学员管理、安全管理等)和应急预案;

6.基本情况(含:培训工种、点位照片、点位场地证明材料、培训师资及证明材料、设施设备清单、制度与资金保障、结业考核标准),其中:专职教师提供所属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兼职教师提供与培训机构签订的授课协议。

二、开班资格与分级管理机制

(一)就业率考核要求

开班资格条件:

上年度在温江区开展过培训的机构,满足2024年度培训后就业率≥20%(提供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等任一就业创业相关证明作为印证)方可申报开班。

分级管理规则(凡经遴选后获准在温江区开展劳务品牌培训的机构,需接受就业率考核,该项考核同步作为再次申报开班的依据。):

①就业率≥40%,可自主申报开班计划,按需开班;

②20%≤就业率<40%,每季度开班计划≤2个;

③新备案机构,原则上每季度开班计划≤1个。

(二)开班计划申报

机构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提交开班计划,并同步报送开班备案纸质材料,备案材料包括:温江区劳务品牌培训开班资料目录、温江区劳务品牌培训开班申请表(该申请表报开班所在镇街签章),经温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培训对象与重点工种

(一)培训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具体包括: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脱贫劳动力;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培训工种

具体工种目录及等级要求参考《成都市就业局关于发布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专业目录的通知》。

四、培训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培训规范

每班学员≤60人,参加中、高级劳务品牌培训的人员需有相应的初、中级培训合格经历及相关职业资格要求;

培训过程监控留存,每日指纹打卡签到,参训学员累计缺勤课时占总课程20%以上的视为该学员培训不合格;

严禁虚假宣传、转包培训、课堂推销等行为,违者取消资质并追责。

(二)就业服务要求

机构建立学员就业台账,于当年年底12月20日前提交。已就业学员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任一就业创业相关证明作为印证。

机构在培训最后一天开设专场岗位推介会(招聘会涉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开班备案筹集的岗位),并对未就业学员提供不少于3次岗位推荐服务,纳入后续跟踪管理,建立服务台账。

五、培训补贴申报与监管

(一)补贴材料

培训结束后30日内提交以下材料至培训科:

《温江区劳务品牌培训补贴申请表》《结业考核名单登记表》《学员签到表》《结业人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资金监管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虚报套取者依法追责;

温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将联合审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六、组织评审

温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将按照培训质效、就创业情况、年度培训计划数等作为参考,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工种),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机构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前往温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窗口(地址:温江区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3号窗口)提交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8-82746301;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成都市就业局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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