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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4年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新都区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都府发〔2024〕10号)中第一项“夯实制造业发展根基”第六条“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新都区,2024年生产规模和2024年较2023年同比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企业生产规模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生产规模专项审计报告(由新都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三、奖励标准

1.对生产规模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当年增速超25%(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万元。

2.对生产规模5000万元(含)~1亿元、且当年增速超20%(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4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对生产规模1亿元(含)~3亿元、且当年增速超12%(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5万元。

4.对生产规模3亿元(含)~5亿元、且当年增速超10%(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8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万元。

5.对生产规模5亿元(含)~10亿元、且当年增速超5%(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6.生产规模在10亿元(含)~30亿元、且当年增速为正的工业企业,对增速低于6%(含)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17万元奖励;对增速超6%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3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7.生产规模在30亿元(含)~50亿元、且当年增速为正的工业企业,对增速低于5%(含)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40万元奖励;对增速超5%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8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8.生产规模在50亿元(含)~100亿元、且当年增速为正的工业企业,对增速低于3%(含)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85万元奖励;对增速超3%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2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9.对生产规模100亿元(含)以上、且当年增速为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3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40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及时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请各企业于2025年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运行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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