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加生猪出栏数量,减少养殖对环境的污染,若有业主自愿实施金堂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及生猪出栏补助项目,可向所属镇(街道)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同意后报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
(一)补助范围: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予以补助。
(二)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共95万元。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不超过总投资的50%。
(四)申报条件: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养殖场手续齐全,具有粪污消纳能力,安全生产规范、警示标识齐备。
二、申报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补助项目
(一)补助范围:对在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0日期间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育肥猪的予以补助。
(二)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共50万元。
(三)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以实际申报出栏肥猪数为基准核算。
(四)申报条件:养殖场手续齐全,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规范、警示标识齐备。生猪检疫合格,并提供检疫证明。
三、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时限截止到2026年1月20日17:00。
四、其它要求
符合条件的养殖业主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审核后,将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金堂县农业农村局1014室。
联系人:刘华东 电话:13540395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