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服务
工业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政策动态 » 工业政策 » 正文

关于申报2015成都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 企业100强的通知

 成都企业100强评选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统计局),各区(市)县经信局,各工业开发区,各行业协会及商会,各有关企业:

    2011年起,我会借鉴全球500强及中国企业500强排序工作的成功做法,配合我市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已连续4年开展了成都市企业100强,以及制造业企业100强和服务业企业50强的排序工作,并编写和发布了《成都市企业100强发展报告》。由于我市2014成都100强企业年度销售总收入已达1万亿元,其中上100亿的企业24户,50—100亿的企业达26户,因此引起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内各大新闻媒体也纷纷跟踪报道,对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认识自己所处的地位,找出发展差距,进而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政府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的发展规划和战略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今年,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兴市战略,实现产业倍增,我会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为我市工业调结构,稳增长作出新的贡献。同时,根据我市第三产业(服务业)突飞猛进发展,已超越第二产业(工业),成为第一大产业的现状。今年我们将“2015成都服务业企业50强”扩增至“2015成都服务业企业100强”。这样,我市2015年的企业100强排序工作,将扩增为“2015成都企业100强”、“2015成都制造业企业100强”、“2015成都服务业企业100强”,并编写和发布3个100强企业的发展报告。

    今年的申报、排序工作仍然遵循不收费的原则,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区(市)县经信局,开发区,各地企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在成都市辖区注册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各类资产经营公司),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企业均可申报2015成都企业100强;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均可申报2015成都市制造业企业100强;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可申报2015成都市服务业企业100强。每个企业根据自身企业类型和条件,选择申报上述三种类型企业中的1-2种,三种类型申报表的表式及内容完全一致。

    2.总部在北京的中央在蓉企业,亦可申报参与成都企业100强排序。

    3.属于集团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因其财务报表最后要合并到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去,所以只允许母公司申报,若母公司不申报,其子公司也可申报。对其他符合条件,统计数据又具有公信力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审定、发布和宣传

    2015成都企业100强、成都制造业企业100强、成都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名最终由成都企业联合会汇总审定后报成都市100强企业指导小组确认,于2015年9月公开向社会发布并推出《2015成都企业发展报告》,并将在2015成都100强发布会暨企业发展峰会上给入榜企业授牌颁发证书,主流媒体作深度报道宣传。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综合服务
工业政策
 
网站首页 | 久广资本简介 | 久广科技公司介绍 | 久广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 服务提供商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留言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