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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出台 市级科普基地可获资助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发布的《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科普基地给予10万元的资助;首次提出对积极对外开放、主动开展活动的基地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并提出收费的科普基地对未成年人和预约参观团队实行免费或半价优惠;首次建立了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复核周期为3年。

    办法提出,对市科普基地给予科技专项经费资助,资助分为科普基地载体建设资助和科普基地科普活动资助两种类型。  

    新建科普基地资助

    即科普载体建设资助,是指对当年新申报并且符合科普基地载体建设资助条件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载体建设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完善科普活动设施,丰富科普项目资源,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进一步提升科普基地的科普能力。

    获得资助所需条件

    1.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愿意将科普资源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2.科普主题突出,科普项目资源丰富,能够发挥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服务等作用。

   3.有固定的科普展示和活动场所,科普设施能够满足向公众开放的需要,拥有科普展示馆、科普画廊、科普演示设备和模型等。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展厅和活动场所面积一般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4.重视科普工作,有科普工作计划(规划),有专(兼) 职科普工作机构,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具备持续开展活动的能力。

      5.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设施,保障措施完备。

      科普基地科普活动资助

    对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 命名,并且在加大科普资金投入,完善科普活动设施,丰富科普资源,开展特色科普宣传、教育等科普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科普基地,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经综合评审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科普活动经费资助。资助实行后补助方式。

      获得资助所需条件

    1.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 命名。
   2.健全科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队伍,有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科普基地对外开放、人员管理、活动档案等制度,积极开展科普基地间的学习交流,科普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有稳定的科普活动经费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4.科普活动设施进一步完善,科普作品、书籍、微电影等科普资源进一步丰富,科普主题更加突出,科普能力进一步提升。
    5.主动向公众开放,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成效显著:

    ———充分向社会公众开放。利用广告、现代媒体以及在街道(社区)、周边道路设置明显引导标识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外开放推介活动。科技馆、博物馆、动(植)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他采用预约方式接待公众参观体验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50天,接待参观团队不少于30个,或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收费的科普基地对未成年人和有组织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预约参观团队实行免费开放或半价优惠。

     ———积极主动开展科普互动活动。每年组织开展科普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街道)、村(社区) 或联合开展科普宣传、讲座、论坛等互动活动不少于5次。每年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主动开展科普活动并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开展特色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结合自身实际,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对全市科普基地建设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预约参观体验科普基地 可享免费或半价

    收费的科普基地,对未成年人和有组织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预约参观团队实行免费开放或半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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