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省科技工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支撑引领、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重点任务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以实施好“四大工程”、抓好“三大行动”、推进“两个倍增”、不断扩大科技开放合作为目标,以成都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创业、智慧城市及互联网+、科技服务业、可诱导组织再生材料等为重点,按照自上而下组织和自下而上申报方式,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匹配资金链,着力攻克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民生发展的关键、共性及瓶颈技术问题,全面提升科技综合实力,为全省“两个跨越”提供强劲支撑,按照省级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办法,我厅编制了《201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四川省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除外)、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 企业是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财政科技资金作为引导资金,鼓励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攻关。
3.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 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具体要求见指南),并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5.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 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详见“申报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补充通知”(项目管理中心“申报须知”)。
7.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申报,不符合指南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指南类别
(一)重大产业发展及重大公益民生类
1. 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及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申报指南仅包括养老健康服务业,其它如电子商务、科技金融、孵化器、工程化平台等在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另行发布)
(二)基本科研类
(三)人才类
(四)综合类
(五)省级科研院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