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方向
1.农业类
支持农作物新品种培育推广。支持以中(藏)药材、木本油料、马铃薯、水果、青稞、荞麦、食用菌、蚕桑、茶叶和林竹等为重点,培育和推广一批优质、高产、专用的突破性新品种。
支持家畜家禽水产新品种改良推广。支持以牛、牦牛、羊、兔等草食牲畜,生猪、山地土鸡、水禽等家畜家禽,以及冷水鱼、家鱼等水产为重点,开展品种改良推广。
支持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配套技术集成和转化应用,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助农增收。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村风貌改善、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人畜安全饮水、安全用电、聚居点环境改造等技术示范,发展庭院经济。
2.工业类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民族手工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智慧旅游、“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太阳能、风能、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产业技术集成和转化应用,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民生服务类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生态保护、地方病及重大疾病防治、地质灾害治理等改善民生技术集成与示范。
4.科技培训类
支持贫困地区根据产业特色和科技需求,开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
支持开展农村传统产业、农民务工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
支持开展贫困地区科技人员、科技企业技术骨干、农村技术骨干等技术升级培训。
5.支持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员以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阵地,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专家大院、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深入农村创新创业,探索科技助农增收的长效利益机制。
二、考核指标
1.农业类项目:每个项目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2项以上,建立科技示范(服务)基地(专合组织、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基地、科技型企业、示范村等)1个以上,带动精准识别贫困户5户以上或精准识别贫困农牧民20人以上,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2.工业类项目:每个项目转化应用适用技术或成果1-2个,开发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相关产品1个以上,建立科技信息示范平台1个,吸纳有工作能力的精准识别贫困农(牧)民5人以上。
3.民生服务类项目:每个项目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不少于1个,民生科技服务效果明显。
4.培训类项目:一般培训项目培训不少于5场,每场人数不少于30人;重点培训项目培训20场以上,每场人数不少于30人。
三、支持方式
科技扶贫专项项目采取定向转移支付和竞争立项相结合方式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个档次。
重大项目:特色鲜明、规模较大、带动脱贫效果显著、支撑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额度100万元/项;
重点项目:具有地方特色、规模适度、带动脱贫效果明显、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额度60万元/项;
一般项目:具有地方特色、尚未形成规模、辐射带动区域较小的项目,支持额度30万元/项。
培训项目支持额度20万元或40万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