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服务机构: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激励各类服务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品牌服务,经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成都市内注册和纳税,且经市经信委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二)成都市级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2013年12月31日前成立)。
(三)银行、担保、贷款类金融服务机构除外。
二、评选内容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制度建设(发展能力)、2015年度运营效益、2015年度服务情况、2015年获得的资质荣誉五个方面。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服务机构向注册地区(市)县工信部门、财政局申请,市上注册的机构,可直接向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以下简称“服务联盟”)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相关部门、服务联盟初审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
(三)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服务联盟,行业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选;
(四)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公示拟当选机构名单;
(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发文公告。
四、财政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6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市财政专项资金将给予奖励。
五、申报时间
请区(市)县相关部门及服务联盟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机构申报资料(纸质胶装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统一报成都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