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其《实施细则》(成经信发〔2016〕6号)要求,拟对2016年申报成都市工业设计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有关要求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5︰00,在市级机关第四办公区10106会议室(10107会议室候会)。
二、参会人员
(一)评审专家;
(二)相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1人;
(三)项目申报负责人1-2人。
三、评审要求
(一)企业需提前30分钟到候会室(10107会议室)等候;
(二)申报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的企业准备好对项目能力提升情况进行汇报以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证书(批复认定文件)原件;
申报采购工业设计服务补助的企业准备好对企业情况及项目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情况进行汇报等;
申报工业设计大奖奖励的企业提前准备好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
(三)每户评审企业自带3份申报书到评审现场,评审完之后带离评审现场;
每户评审企业评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