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领导关于支持本土骨干电商平台企业发展的有关批示精神以及商务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16年度财政支持骨干电商平台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财政支持骨干电商平台企业发展项目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程序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采取专家评审办法确定入选项目(企业),具体工作由商务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包括资格审查、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及评分标准、组织专家评审、研究拟定入选企业名单、结果公开公示等程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下达资金。
二、工作内容
(一)资格审查
按照《通知》中第一、二、三、四点具体要求,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厅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二)制定评分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经商务厅、财政厅共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四川省2016年度财政支持骨干电商平台企业发展项目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作为评审评分依据。
(三)组织专家评审
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通知》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每个项目进行审查评分。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收到的各地项目申报资料,由商务厅会同财政厅抽派工作人员,依据《通知》规定条件,对各地申报项目文件及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对无市(州)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签章的推荐报告和不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项目,直接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2014-2015年自身投资用于平台建设项目的金额进行审核。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抽选专家组。6月23日下午,由商务厅和财政厅共同抽选5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其中电商专家4名,由商务厅在驻厅监察室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财务专家1名,由财政厅委托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随机抽取确定。
(三)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于6月24日进行。评审前,在5位专家中民主推举产生1位专家组长,负责牵头组织评审工作。商务厅和财政厅相关处室人员对评审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驻商务厅监察室派人现场监督,评审采取通过专家现场逐个查看项目申报资料,并依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的方式进行。每个申报项目以5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数作为评审最终得分,并按照高低进行排序。
(四)确定支持项目。按照项目评审最终结果,择优确定2016年度拟支持骨干电商平台企业发展项目,并在商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财政厅会同商务厅研究提出补助金额和资金分配方案,6月底前及时下达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商务厅和财政厅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做好项目评审工作。
(二)申报单位要如实反映项目真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专家要严格遵守廉洁规定,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评分标准》等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评审打分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确定支持企业要结合省委、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以及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
(二)本次申报未获支持的企业,按评分顺序选取列入项目库,做为以后年度储备项目。
(三)2016年3月已获得省财政电子商务创新企业、重点企业项目资金补助,并且符合此次支持条件的企业也可以进行申报。如此次获批予以支持,原享受的补助资金予以退回,由此所产生空缺,从2016年省级电子商务申报项目中按评审得分排序择优依序对应递补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