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3〕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修订〈成都市现代渔业发展奖励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农〔201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17年成都市现代渔业发展奖励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实施意见》是我市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促进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向辖区内的水产企业、渔业专合组织和家庭农场广泛宣传。
此次申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现代化水平提升奖励项目和公益性水产项目。请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严格项目审查推荐
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对不符合《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的项目一律不得向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推荐。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负责。
三、报送时间
推荐及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16年8月12日前报送。
(三)注意事项
1. 2017年项目需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和相关验收材料报送,请各区(市)县在组织项目审查时注意按此时间节点审查项目建设工期和时限。
2.新建、改造标准化池塘项目的池间径直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公里,每个养殖池原则上不超过2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