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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经中央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为指导,落实《中国制造2025》部署,服务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通过评奖全面检验和展示中国工业设计实力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工业设计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桥梁。

二、组织方式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评奖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筹领导下,由第三方机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开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审定评奖办法、获奖名单及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司。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成立以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牵头,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和清华大学参加的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主管部门)全面支持评奖工作,负责动员申报主体广泛参与并择优推荐。

三、奖项设置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共设奖项10个,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其中概念作品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四、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五、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奖工作。做好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总结和展示我国工业设计的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重视工业设计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发展。各地主管部门要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全面落实“三品”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动员本地区各类独立法人机构积极申报。要认真遵守工作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分类参评,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在评奖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审查工作,不得有侵犯他人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行为。 

七、联系方式 

请各地主管部门将评奖工作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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