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四川省互联网+与大数据普遍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四川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现将我市组织申报"互联网+”与大数据普遍服务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填报要求
1.申报项目需经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局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模板和汇总表格式填报;
3."互联网+”与大数据普遍服务项目按照《"互联网+”与大数据普遍服务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填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项目申报资料》(附件2)填报。
二、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局组织辖区企业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表(各三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