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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为企业进出口贸易送“法律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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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从1月15日开始,向浙江1000多家年进出口贸易额超5000万美元的企业赠送《国内企业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手册》

新华网杭州1月16日电(裘立华、蔡嵌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从1月15日开始,向浙江1000多家年进出口贸易额超5000万美元的企业赠送《国内企业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手册》,为企业防范贸易风险提供“法律秘籍”。

浙江法院为企业进出口贸易送“法律秘籍”

此手册是浙江省高院收集、分析大量进出口贸易典型案例基础上,归纳进出口贸易流程中六大类80个潜在风险,从磋商订约、选择外贸代理公司、备货出运、选择承运人,到货款结算和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全程进行风险提示。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晓鸣介绍,目前浙江进出口贸易总额居全国第三。2010年至2014年,浙江法院系统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及涉外商独资企业商事案件15133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2710.13亿元。其中审结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达305件,争议金额高达2.18亿元。

沈晓鸣说,在案件的审理中,司法机关发现很多国内企业对进出口贸易中的风险预估不足,特别在进出口贸易中,为接国外订单低价竞争、恶性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国内企业对进出口贸易中可能存在的政策、经济、外汇、运输、结算等风险缺乏了解,合同意识、证据意识等较为单薄,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面对合同、制度、外汇等方面的风险,有没有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绝招”?沈晓鸣介绍说,签订一份完备的贸易合同,是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只要内容合法,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很多国际贸易纠纷的产生,都与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等有关。

此外,企业应当建立交易档案制度,对交易中的重要资料、来往函件、单据等进行留底与保留,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网上社交工具等方式达成的合同要以签订书面确定等方式予以确定。沈晓鸣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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