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侯区“双创”工作安排部署,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启动2020年第二批《武侯区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0年第二批〈武侯区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按照通知及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和指导辖区内有关企业积极申报,本次申报材料受理时限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支持范围为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且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创新创业企业,创新创业载体应以注册在武侯区内的创新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
(二)从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毕业且税收、统计关系未迁出武侯区的创新创业企业毕业3年内取得的各种资质和奖励,均纳入为其提供孵化服务的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绩效统计;
(三)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1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单位三年内申请武侯区“双创”政策的资格,并不予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成都市及以上政府的“双创”政策。
二、申报材料受理相关事项
本次申报材料受理时限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意每个版块用一张颜色较深A4纸隔开,便于专家评审时翻阅),一式四份,报送至武侯区新经济局双创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447521@qq.com。
三、申报政策及要求
对武侯区内已建创新创业载体,根据其发展规模、服务水平以及服务企业的数量,经武侯区科技主管部门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30万元经费补助。
1.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获得武侯区区级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
2.申报资助需提供的材料:
(1)武侯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运营补助)资助申报书;
(2)载体资质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或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载体运营情况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
a.场地情况,提供孵化场地租赁协议或合作及无偿使用的佐证材料(据实提供);
b.在孵企业情况,提供所有在孵企业汇总表清单、营业执照及孵化协议复印件;
c.人才引进情况,梳理国家、省、市、区级(诸葛人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带有优秀科技成果的创业团队入驻创新创业载体的情况(据实提供);
d.公共设施投入情况,梳理新增配套设施的购买凭证,现有公共设施维护升级的票据证明,新建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的场地、设备等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e.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情况,梳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据实提供);
f.服务团队建设情况,梳理专职服务人员情况、接受专业培训的孵化从业人员情况、创业导师聘请相关情况(据实提供);
g.资源聚集情况,梳理与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合作情况,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据实提供);
h.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情况,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证明材料(如投融资协议等)(据实提供);
i.开展培训及活动情况,梳理开展培训以及创新创业活动简报、活动照片、参会签到表(据实提供);
j.服务效果,梳理载体年度服务收入和载体总收入的情况(据实提供);
k.基础统计,梳理入驻企业(团队)及时向载体运营机构动态报送相关信息以及相关机制的建立情况(据实提供);
l.孵化效率,梳理载体2020年新增在孵企业以及已毕业企业落户武侯的相关情况(据实提供);
m.获奖情况,梳理在孵企业获得知识产权(含发明、外观、软件著作权等)的情况;梳理在孵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工业口、科技口、文化口相关计划项目或奖励的情况;2020年载体内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上市企业的情况(据实提供);
n.税收情况,梳理在孵企业及载体运营机构2020年税收缴纳情况,凭证须由当地税务机关盖鲜章方能有效,并提供纳税清单汇总表格(据实提供);
o.品牌影响,梳理载体获得媒体报告的情况以及获得国家、省、市载体认定的情况(据实提供)。
备注:相关内容未标注2020年的,均用累计数字。每一项对于文字内容的描述,均须提供相关附件作为佐证,无法提供附件佐证材料的视为文字内容描述无效。
3.资助标准:
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载体,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
四、注意事项
1.对项目申报单位获得了武侯区区级“双创”政策扶持的,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追回其已获得的武侯区区级“双创”项目补助资金。
2.享受项目扶持和补助的企业,在武侯区登记注册存续期不得低于10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对此期间迁出武侯区的,原享受的补助资金须全部退回。
3.适合此次项目支持的企业或机构,同时又适合武侯区政府其他支持政策的,可按最优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
4.项目扶持经费来源于成都市武侯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资金的管理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实效的原则,并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评审和咨询作用。
5.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并接受武侯区财政局监督和武侯区审计局审计。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武侯区新经济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5023820、8536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