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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建设世界赛事名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办发〔2019〕32号)、《成都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20〕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成都市体育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成都市支持社会力量培养竞技人才奖励

(一)申报对象

申报奖励的对象为社会体育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成都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未纳入《成都市竞技体育人才培育经费保障办法》保障;

4.参加的比赛需经成都市体育局认可;

5.所属运动队取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成绩或所属运动员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

6.输送运动人才到成都市优秀运动队、四川省优秀运动队、国家集训队;

7.申报奖励体育项目包括:体操、艺术体操、乒乓球、射击、网球、游泳、花样游泳、跳水、田径、羽毛球、武术、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棋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曲棍球、垒球、棒球、举重、柔道、跆拳道、射箭、速度轮滑、赛艇、皮划艇、自行车、冰球(轮滑冰球)、冰壶、花样滑冰、水球、击剑、模型、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铁人三项、马术、空手道、攀岩等;

8.申报奖励的体育项目赛事包括:

(1)年度单项竞赛:列入四川省体育、教育行政部门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的省级比赛;列入国家单项运动协会竞赛计划并经市体育局认可的全国比赛;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亚洲青少年锦标赛;

(2)综合性运动会:四川省运动会、四川省智力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奥运会、青奥会、亚运会。

(三)奖励标准

社会化培养的运动员代表成都参加高级别体育比赛的,按照参赛项目、级别、成绩,给予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输送运动人才进入各级专业队的,按照输送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复印件等;

(2)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材料;

(2)参赛登记备案表(社会体育组织);

(3)社会体育组织竞赛奖励(运动员输送)申报表;

(4)参赛承诺书(社会体育组织);

(5)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6)输送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体育组织需提供: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运动员复函、四川省人民政府调令原件及扫描件。

(7)输送到国家队集训的证明材料。

(8)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需经属地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由属地区(市)县体育部门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3)申报主体于赛前15个工作日在申报平台填报登记备案材料,一赛一报备,逾期不予受理。

(4)比赛获奖的社会体育组织应在参赛后30个工作日内将评奖申报材料上传申报平台。

(5)同一项目只能以社会体育组织名义申报一次,不得以多重身份重复进行申报。

(6)比赛获奖和运动员输送的认定时间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申报时间及平台

申报主体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125.70.9.235:800/)上按提示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成都市职业体育俱乐部奖励

(一)申报对象

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参加国内高级别职业比赛并完成当赛季全部比赛的足球俱乐部。

2.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参加国内最高级别职业比赛并完成当赛季全部比赛的篮球(五人制)、排球、篮球(三人制)、乒乓球、羽毛球、棒垒球、电子竞技、棋类、汽车、摩托车、冰雪等项目的体育俱乐部。

3.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参加国际高级别职业比赛并完成当赛季全部比赛的体育俱乐部。

(二)申报条件

1.职业体育俱乐部须在成都市辖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且参赛资格注册全名及缩写均应冠“成都”队名;

2.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全国高水平职业联赛的主场均应设在成都;

3.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纳税信用良好。

(三)奖励标准

在成都注册并冠“成都”队名,参加国际高级别职业比赛或全国顶级职业联赛的职业俱乐部,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赛事规模、赛事影响力、实际投入、参赛成绩等,给予每赛季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成都市职业体育俱乐部奖励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复印件等;

(3)职业体育俱乐部基本情况介绍、财务管理制度及纳税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情况针对性材料,主要包括:社会影响、社会效益、竞赛成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和经费投入报告。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需经属地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由属地区(市)县体育部门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五)申报时间及平台

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125.70.9.235:800/)上按提示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成都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补助

(一)申报对象

1.在成都举办和承办国际知名体育赛事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在成都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大、发展前景好、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3.在成都举办和承办全国知名体育赛事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策划体育活动及赛事等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一个赛事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多个单位参与办赛的,需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4.申报范围及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成都市举办足球、篮球、马术、速度滑冰、网球、马拉松、电子竞技、自行车、游泳、体操、铁人三项、羽毛球、乒乓球十三个项目赛事。

(三)补助标准

对落户成都的国际单项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办赛补助;对成都自主培育、市场价值大、发展前景好、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补助;在成都举办全国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办赛补助。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办赛成本的50%。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成都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补助申报表;

(2)成都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补助申报承诺书;

(3)申报单位的营业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

(5)项目有关的预算、决算等佐证材料;

(6)详细的赛事组织工作方案、主办单位审核意见、赛事总结等材料;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资格和申报材料等进行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五)申报时间及平台

申报主体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125.70.9.235:800/)上按提示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都市体育瞪羚企业、小巨人企业奖励

(一)申报对象

以体育为主营业务和经营特色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体育瞪羚企业的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企业规模。2020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税收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

(4)发展增速。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

(5)行业地位。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少于三年,拥有自主品牌,并在细分行业领域初步具备影响力和知名度。

2.体育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企业规模。2020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税收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

(4)发展增速。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税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以上;

(5)行业地位。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少于三年,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具备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奖励标准

对申报成功的体育瞪羚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成都市体育瞪羚企业或体育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2)申报企业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证照等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规划、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财务制度、企业知识产权获得情况、企业品牌获得情况等相关材料;

(4)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需经属地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由属地区(市)县体育部门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企业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五)申报时间及平台

申报企业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125.70.9.235:800/)上按提示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奖励

(一)申报对象

在体育产业的重点领域成绩显著、对成都市体育产业发展有带动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区(市)县行政区或市级产业功能区、体育法人单位和体育项目。

1.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指以区(市)县行政区或市级产业功能区为单位,在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经纪与广告会展、体育教育与培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领域具备相当基础、规模和特色的地区。

2.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指在体育行业领域具有示范性、重要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3.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指在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具备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可持续运营的优秀体育产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体育资源丰富,体育产业集聚效应明显,有一定的体育产业基础和规模,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体育产业增加值占所在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于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对成都市体育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在体育产业领域内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2)基地的发展环境成熟,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体系健全,已经落地一定数量的专业体育企业,具备培育大中型骨干体育企业和孵化小微型体育企业的条件;

(3)基地建设与发展的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得当;

(4)所在地政府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将体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制定出台体育产业专项政策;

(5)申报地区应具有职责明确的专业管理运营机构。

2.“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1)单位以体育为主营业务,在成都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2020年度经营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020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60万元;

(2)单位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在成都市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

(3)单位在体育产业的重点领域成绩显著,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本领域内的业绩及案例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4)单位拥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良好的成长性;

(5)单位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权益;

(6)单位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

3.“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以体育为主营业务,在成都市辖区内建设或运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运营管理,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20年度经营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20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40万元;

(2)项目正式运营一年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经营模式创新、影响范围广、参与者众多、可持续强,在本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项目拥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遵章守法。

(三)奖励标准

对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申报成功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

1.“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1)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申报区域体育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3)申报区域内主要体育产业企业、项目名单及简介;

(4)申报区域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5)申报区域所在区(市)县政府对体育产业发展的专门性政策;

(6)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区域体育产业发展特色及优势的材料。

2.“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1)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表;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基本情况介绍;

(3)申报单位2018-2020年度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纳税能力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所取得的社会效益评价材料;

(5)申报单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简介;

(6)申报单位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

(7)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单位发展特色和优势的材料。

3.“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1)成都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表;

(2)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和相关材料证明文件;

(3)申报项目2020年度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社会效益评价材料;

(5)申报项目运营机构运营管理和相关制度情况简介;

(6)申报项目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的文件或材料;

(7)申报项目许可审批材料;

(8)其他能够证明申报项目特色和优势的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

1.成都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需经属地区(市)县政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由属地区(市)县政府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成都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项目申报材料需经属地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由属地区(市)县体育部门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涉及政府政策文件的应显示政策的出台日期、文号和政策全文及附件内容。

3.相关数据材料以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或正规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申报时间及平台

申报主体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125.70.9.235:800/)上按提示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成都市支持体育社会团体发展奖励

(一)申报对象

为成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市级体育社团。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成都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体育社团机构健全,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5.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竞技人才培养、参加国际国内赛事活动、服务产业发展,社会评价较好;

6.通过民政部门年度审查合格;

7.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受到群众和媒体的充分肯定。

(三)奖励标准

对运行规范、实绩突出的体育社会团体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社团发展奖励资金总和的10%。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成都市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奖励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复印件等;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

(4)体育社团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

(5)2020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6)体育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和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经费投入报告;

(7)2019年度民政部门体育社团年检报告;

(8)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队伍建设相关证明材料(如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专家队伍及相关工作管理办法等);

(9)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交流活动的证明材料;

(10)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会员建设证明资料(如党组织建设内容,会员发展规划等);

(11)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业务活动开展相关证明材料(如社团主动开展的公益性全民健身活动,以及举办或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赛事或活动,体育社团服务产业的证明材料)。涉及举办比赛、活动、培训和参赛等内容,应提供比赛秩序册、签到册、参赛成绩及获奖证书、媒体宣传(纸媒原件或新媒体截图等)等相关证明材料。

(12)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在社会影响方面的相关材料(如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活动成绩证书(获前三名)、媒体报道、集体荣誉称号、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表彰等证明材料);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4)相关数据材料以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或正规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2.申报材料要求

(1)所提交纸质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须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并按申报平台要求进行上传件原照片或扫描件。

(2)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上述第一项“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汇总材料盖骑缝章,并提供包含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电子文档(所有申报材料汇总后形成一个PDF文档)。

(3)采用A4纸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书面材料不退还)。

(五)申报时间及平台

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交成都市体育局初审后,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125.70.9.235:800/)上按提示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成都市电竞游戏产品上量奖励

(一)申报对象

电竞游戏研发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成都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该游戏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许可且上线满一年;

4.该游戏产品累计总收入达到1亿元;

5.该游戏产品平均月度活跃用户达到100万;

6.该游戏产品衍生赛事规模较大,累计关注总人次达到1亿;

7.该游戏产品累计注册总用户数达到1000万;

8.该游戏产品符合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电子竞技运动项目认定标准。

(三)奖励标准

上线满一年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竞游戏产品,根据下载量、用户活跃度、衍生赛事规模等条件,对电竞游戏研发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游戏研发总额的10%。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成都市电竞游戏产品上量奖励申报表;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复印件等;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

(4)游戏产品基本情况介绍;

(5)申报产品情况针对性材料,包括衍生赛事规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需经属地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由属地区(市)县体育部门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五)申报时间及平台

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申报平台(网址:http://125.70.9.235:800/)上按提示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体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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