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服务
通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通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医保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华西大健康产业功能区、成都医学城、成都中药城,成都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联盟,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0〕26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组办〔2021〕18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成都市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名额

2021年“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项目支持对象为符合成都市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职人员,支持名额为30名左右。其中,头部企业的支持名额占比不超过70%。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生物技术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新型抗体、免疫治疗、基因和细胞治疗、肿瘤及感染性疾病等新型疫苗、血液制品、抗衰老药等创新药物,以及基因编辑、纳米技术、合成生物学、新型人源化动物模型、组织/器官芯片、表观遗传学等前沿生物医学技术领域的人才。

2.医疗器械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生物活性涂层、人工骨及关节、牙种植体、心脏瓣膜、血管支架、3D打印、血液透析、基因检测、生化检测、医护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仿生假肢、脑机接口、生肌电控、影像诊断、移动医疗、可穿戴设备、家庭医疗监测等领域的人才。

3.化学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重磅药物、急需稀缺品种研制,围绕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地方病开发新靶点、新结构、新剂型、新治疗途径的小分子药创新品种,药物晶型、药物递送系统研发,高质量仿制和一致性评价,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等领域的人才。

4.中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研发有效组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楚、剂型先进、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品种,基于古方、名方、验方和秘方的中药新药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药食同源植物提取物及其产品,中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功能型化妆品等中药材衍生品,建立完善种植技术标准、有效成分检测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等领域的人才。

5.医药研发外包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全面接轨国际标准的GLP和GCP机构,符合国际审评审批标准、满足国际市场要求的CRO、CMO和CDMO机构,建立疾病模型研究及有效性评价中心,增强标准化、高等级试验动物资源配置功能,提升新药药效评价、制剂研究及中试生产能力,承接国际临床前研究项目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等领域的人才。

6.医疗健康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移动医疗健康服务、智慧医疗,重大疾病及罕见病、地方病、前沿医疗技术转化与临床应用、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康复治疗等领域的人才。

7.医药商贸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进口、出口和转口贸易,医药电商、医药跨境电商,医药冷链物流等领域的人才。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成都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医药健康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生产管理、项目建设等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个人。

(3)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者。

(4)为成都市引进医药健康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5)为成都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三、头部企业认定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3年,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环保、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行为。

(二)企业发展规模(申报企业至少符合以下3点条件)

1.企业属于“6类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企业,具有较高行业知名度。

2.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3.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4.企业员工300人以上。

5.企业资产总额在5亿元以上。

6.企业2016年(含)以来,有3年的年度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

7.企业自有授权发明专利数量30项(含)以上。

8.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家级标准制定3项(含)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1.第一类:头部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根据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头部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医药健康产业头部企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未在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范围的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

(2)确定自评企业。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头部企业认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企业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头部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人才申报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报送初步人选。头部企业对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报所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未在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范围的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审核。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对头部企业初步人选审核后(未在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范围的,由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审核报送),于5月16日前行文报送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各初步人选的人才计划申报书)。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指导, 成都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联盟牵头,联合头部企业、行业协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金融投资机构等组建评选委员会。

(2)确定评选方案。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流程、方式等内容,报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审核后实施。

(3)组织申报。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经所在企业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企业所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审核后,于5月10日前行文(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各推荐人选的人才计划申报书)报送评选委员会。每个功能区报送的推荐人选不超过10名。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5)报送初步人选。评选委员会将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5月20日前行文报送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各初步人选的人才计划申报书)。

(二)初审。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形成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人才建议人选名单后报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才办)。

(三)复审。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才办)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对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人才建议人选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形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凭证落实《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有关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遴选出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专业能力突出的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三)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评选委员会向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医保局报送的各人才初步人选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扫描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

(四)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省、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

(五)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与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主导产业相符,且原则上在相对应的产业功能区内,对产业带动集成作用较强的头部企业可适当放宽区域限制,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后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名录〉的通知》(成委厅〔2020〕5号)执行。

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成都市经信局医药健康产业处 陈俊宇   61881639

2.成都市医保局合作交流处 李维彬   61881409

3.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 龚艳  13032830403

4.华西大健康产业功能区 李登伟   19983100818

5.成都医学城 庞启献   15884575067 

6.天府中药城 杨国智 13683484357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综合服务
通告公示
 
网站首页 | 久广资本简介 | 久广科技公司介绍 | 久广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 服务提供商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留言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