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成都市行政区划内的产业功能区或依法注册登记的产业生态圈联盟等产业发展服务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健全的政策体系。
(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多部门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高效工作机制,公共服务能力较强。
(三)组织开展大型产业活动效能突出,服务产业功能区和企业的成效明显。
(四)产业功能区具备一定的产业能级和企业规模,产业发展方向明确、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具备健全高效的企业沟通服务机制、稳定的工作团队。
(五)产业生态圈联盟单位达到100家以上,联盟秘书处人员构成稳定,同相关产业功能区联系紧密。
(六)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场地和设施,能配套提供服务场所、办公设施、服务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
三、资助标准
按照《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分级给予50万元、80万元资助。
四、评价指标
(一)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含服务窗口、教育培训等场所),配套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等。
(二)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集成平台,引入知识产权专业运营服务机构,配置至少3名专职知识产权人员,统一识别系统、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工作制度,为企业提供常态化服务工作。
(三)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一企一档”制度,产业功能区内主导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覆盖面达90%以上。
(四)引导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着力培育优势、示范企业。
(五)每年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不少于4个专题,总数不少于10场次。
(六)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培育高价值专利,开展产业专利导航。
(七)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八)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使用权等获得质押融资。
(九)构建“一站式”快速维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多元融合。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光盘中。
(一)产业功能区关于申报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函。
(二)《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申报书》及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三)牵头单位与其他联合申报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等。
(四)产业功能区、产业生态圈联盟等主体资格证明。
(五)产业生态圈联盟单位名录。
(六)开展相关产业活动证明材料。
(七)其它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期为3年。
(二)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工作方案。
(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五)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539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