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标准
对大数据领军人才当选者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成都市大数据企业的创始人、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或技术负责人,具备突出的大数据业务管理能力或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其带领的机构或团队对行业具有显著的引领示范效应。
(二)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关系连续在该企业3年及以上;若申报人为无劳动合同的企业创始人,持股时间3年及以上,且在工商注册登记为股东的,提供其持股协议与创始人职务和工作情况证明可视为与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申报人所在企业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成都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成都市大数据产业统计分类(2020年修订)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大数据有关指标。
(四)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需在三年内无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满足上述基础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进行申报:
1. 申报人所在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及创新能力,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次融资后估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 申报人所在企业注册满两年(含)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行业特色及创新性商业模式,近两年成长性明显,2019年、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含)以上。
3. 申报人在所在的成都市大数据企业税后年薪50万元(含)以上。
4. 申报人入选国家或省部级人才计划。
5. 申报人是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或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前五名完成人,或等同于上述奖励的完成人。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资料
1. 《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申报书》。
2. 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职务和工作情况证明(担任现职务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持股协议和最新的公司章程,仅限创始人)等材料(复印件);
3.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2020年所在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二)专项资料
1. 符合“条件1”:
若以最近一次融资后估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条件申请的,需提供融资协议、银行打款回单、融资后估值等相关证明材料;
2. 符合“条件2”:
(1)2019年所在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行业特色及创新性商业模式等情况证明材料(如:受理的知识产权、关键项目、产品应用等情况);
3. 符合“条件3”:
(1)企业开具的个人薪酬证明;
(2)社保证明(连续3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单位与现所在企业名称需一致);
(3)完税证明(2020年度);
(4)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记录(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截图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的查询记录);
4. 符合“条件4”:
入选人才计划证明材料;
5. 符合“条件5”:
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链接:https://www.cdxjj.net/)实行全程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形成入选项目名单后,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再另行通知入选项目报送纸质材料,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
(一)注册和登录
申报单位登录服务平台注册,完善信息后即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附件(申报书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扫描为PDF上传)。
(三)项目初审
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县财政部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上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若申报被退回,请按修改要求完善后重新提交,以免影响申报,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按照“择优评选”的原则,根据申报人满足条件的总得分排序,2021年计划评选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不超过100名(含)。符合条件人数超过100名时(含),根据评分高低择优认定,同一条件分数下分别以企业规模(营收)、企业成长性(增速)、年薪额度、人才计划和科技奖励等级进行内部排序。
(三)请提供符合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
(四)每家企业同年申报人数不超过一名。
(五)已被评为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的,不再进行申报。
(六)对已入选过其他市级人才项目的当选者,资助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不足补差的原则,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