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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为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成都片区,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4〕8号)要求,结合温江实际,现就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回收范围

适用于在温江区范围内因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和废旧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包括: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瓶、桶、罐、袋等包装物,含渔用废弃药袋、瓶;废旧地膜主要包括: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农用塑料地膜。

二、财政资金支持内容

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塑料地膜的回收、暂存、处理(处置)环节给予补贴支持。

三、申报主体资格及条件

申报单位为全区从事农药或农膜生产、销售、使用的市场主体,再生资源企业、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及其它经济组织等,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在本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回收网点,回收范围覆盖区域内所有涉农镇村;每个回收点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规范建立回收工作台账;

3. 在本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临时集中堆放场所;

4. 能实现回收物的及时处理。

四、财政资金支持环节、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回收补贴。对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塑料地膜回收的交售者、回收网点、实施主体给予回收补贴。其中,农药包装废弃物10元/公斤(交售者、回收网点各5元/公斤),废旧农用塑料地膜1.5元/公斤(交售者、回收网点、实施主体各0.5元/公斤)。

(二)集中暂存场地租赁费用补贴。按市场价执行,暂存场地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三)编织袋购置补贴。按市场价执行,每个编织袋补贴不超过2元/个;编织袋应以区县为单位统一式样,明显标注回收物种类、材质、回收物重量等内容。

(四)处理(处置)补贴。按市场价执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处置)费用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7500元;废旧农用塑料地膜处理(处置)费用按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2500元的标准执行。

(五)实施主体运营服务费用。2024年回收处置任务量为: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量18吨,废旧地膜重量50吨,本着应收尽收原则,鼓励实施主体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增加回收处置量。增加回收处置量产生的回收、处置(处理)补贴按前文标准执行,在市级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由区级资金列支。对于实施主体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核查、转运、暂存管理、宣传培训等运营服务费用,按农药包装废弃物每吨1.4万元,废旧农膜每吨0.25万元标准进行补贴。区级资金列支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五、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1年(2024年1月-12月)

六、项目实施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原则,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实施主体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网点设置情况及网点设置名册、图片、拟回收物种类及重量、暂存场地证明、处理协议及处理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在处置环节,采用委托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负责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工作。项目采用据实据效结算,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需要可按月或按季度提出验收申请,如实填写《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网点回收台账、区域转运台账、处理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理资质复印件,处理装车回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等资料。

七、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

(二)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向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申报书;温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评审,评审确定的项目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立项后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申报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封面一律采用浅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八、验收要求

(一)验收申请由项目实施主体按月或季度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时须如实填写《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实施主体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2. 回收网点建立台账,每季上报的回收处置统计表和项目实施资料管理台账;

3. 回收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

4. 处置装车回单、回收处理清册、处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置资质复印件;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区级验收由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回收、处置数量的核算和验收,兑现财政补贴资金。联系人:罗雅萌,联系电话:82722867,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30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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