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这个词,相信大家一点也不陌生了。而对于品牌来说,跨界合作的最大益处,就是让原本毫不相干的元素,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从而给品牌一种立体感和纵深感。用“人话”说就是两个或多个品牌进行合作,以达到1+1>2的效果。
在中国的品牌市场上,品牌跨界营销传统品牌和热门电影之间。特别是在近年来“IP”概念兴起的文化市场,但凡哪个带着“知名IP”标签的美国大片获准将登陆国内的银幕,都会有一大群的“土豪”品牌广告主向其投去橄榄枝。
然后,授权、策划、执行、传播,几十天内一套架势打完收工,到头来搞了半天就是把自家产品换了个包装重新摆上货架。这样的“跨界”哪里跨出去了呢?严格来说,它最多也就算是个“借势营销”。
那么,究竟什么是跨界营销?跨界营销的原则是什么?
动动鼠标搜索一下,你会发现跨界营销有资源匹配、效应叠加、受众一致、理念一致、品牌非竞争关系、以用户为中心和互补等7大原则。然而,当我们用这7大原则去衡量部分案例之后,却又会惊奇地发现,明明都满足了这7大原则,可是为什么看上去还是“很一般”、“没什么突出效果”呢?这是因为,它还没有满足最后一个终极原则——独立。
独立?不是要品牌跨界合作吗?独立了还怎么合作?简直是自相矛盾嘛!
以上或许就是你的反应,而下则是我的回答。
在大多数的跨界合作关系中,一种会存在“一强一弱”的现象——这一点在品牌与热门电影跨界合作中最为突出。“较强”的一方占据着更多的受众注意力,并且因为内容稀缺的特性,导致品牌与电影合作时往往处在被动的位置——然而这并不能成为最终的跨界执行过于简单的借口。
所以,当合作关系不对等时——不要问我为什么关系不对等还要去合作,就需要品牌从自身出发,在合作中最大程度的体现自身品牌的存在感,并最终实现独立的品牌形象。
以某打车软件和小黄人电影的合作为例。在小黄人上映前至上映后的一段时间里,当用户使用该打车软件时,会看到地图上的待叫车辆标志变成了一个个的小黄人。
或许你会说,这不还是在视觉设计上做文章嘛!然而这一案例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运用一种简单的跨界思维将自己软件临时换成“小黄人特别版”。因为只有在用户需要使用该软件时——即与用户需求紧密联系,才会同时接收到小黄人元素,这一点对于用户来说是可以为用户体验加分的。
最重要的是,用户对于这一次产品使用的体验是较为独立的。因为用户完全是按照正常的流程和方式来使用打车软件,从点开App到看到小黄人标志,再到打车、抵达目的地、付款,用户只是做了和往常一模一样的重复动作,但却因为带来惊喜的小黄人元素让用户对这一次使用体验加倍满意。
正如当初买某品牌干脆面时,发现有梁山泊英雄卡的“我们”——正是因为对每一袋里未知英雄卡的期待和惊喜,才让“我们”对该品牌的干脆面印象深刻,而打开一包包的干脆面,取出一张张满含期待的英雄卡的心情,给了“我们”截然不同的体验,更让“我们”对品牌有了不一样的感情。
品牌跨界营销很容易,容易到换个包装出个定制版就可以促进销售;
品牌跨界营销很困难,困难到白花花的预算花出去,也没能让消费者对品牌产生哪怕一丝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