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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省经信委向各市(州)经信委印发了《2016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要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不少于100家。  

    《意见》分为四大板块,包括突出重点领域,推动绿色改造提升;突出优化结构,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突出政策标准约束激励,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突出改革创新,推进绿色发展示范试点。《意见》还对推进工业节能低碳改造提升,加快工业节水改造提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发展再制造产业,开展绿色工厂、园区示范试点,引导开发绿色产品,推进能源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  

据省经信委环资处介绍,工业节能减排工作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全面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破除瓶颈,加强示范试点,推进绿色改造提升,优化产业结构,深挖节能减排潜力,强化技术支撑,建设绿色发展平台,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工业绿色产业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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