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专业服务 » 申报服务 » 正文

关于申报2016年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2

区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4〕17号),对高新区产业发展具重大意义的科技创新平台,高新区将给予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公共技术平台:指为科技型企业构建的研发、测试、验证、检验等公共实验室或研发环境,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降低企业研发和培训成本,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为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公共技术平台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开放资源为成都高新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对申报新建公共技术平台补贴的机构,其国地税关系须在成都高新区。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成都高新区从事技术转移和推广、科技咨询与信息服务、专业培训、检验认证、科技评估、生产力促进等科技中介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成立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后,其国地税关系须在成都高新区,且科技中介服务收入占年总收入50%以上。
二、申报截止时间
常年受理,分批进行。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久广资本简介 | 久广科技公司介绍 | 久广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 服务提供商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留言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