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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快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6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精准推广服务长效机制,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1〕29号)要求,优化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有效衔接,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战斗力,为我省农业产业扶贫、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16年补助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以下简称农业县),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对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各地要细化并落实县、乡各自的管理职责,构建县域内统筹协调高效的推广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以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服务能力和增强服务实效为目标,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培训制度和多元推广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保障,持续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改善基层农技推广条件。

(二)加强农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继续采取省级调训、市级集中培训、田间学校实训等方式,分产业和专题办班,以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地、节力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为重点,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岗位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专业水平。二是加强农业产业扶贫技术培训。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四大片区”急需紧缺人才选拔培育实施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组织部门,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和市(州)、县(市、区)、乡(镇)分别集中组织培训的方式,对全省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农技人员和贫困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三是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特岗计划”。各农业县要研究制定特岗农技人员招聘选拔、待遇保障、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建立人员补充长效机制,改善农技推广队伍结构,提升推广队伍素质。

(三)创新农技推广运行机制。是加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按照主导产业分布,每个农业县依托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认定2-3个相对固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要与高产创建示范片有所区别,主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机制引进、试验、示范,每个试验示范基地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紧密对接。二是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各农业县要围绕主导产业分布,制定遴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遴选科技示范户和技术指导员,将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新型职业农民纳入科技示范户范畴。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遴选3-5个科技示范户,按照10:1的比例遴选建立技术指导员队伍(乡镇农技人员不低于70%),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

(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一是抓好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推广服务。按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及重点专业,设置县级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建立以首席专家为技术负责人的业务指导机制、技术指导员联系新型经营主体的推广服务机制,提高技术推广服务效率和显示度。二是抓好农业产业技术扶贫行动。按照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围绕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专家、农业部门和各级各类农业技术协会专家,深入全省11501个贫困村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和帮扶,在贫困地区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训产业技术骨干、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贫困地区打造全产业链、开拓市场、培育品牌,提升贫困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确保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和脱贫奔小康。

三、补助资金使用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5〕273号),已将2016年专项资金拨付到位。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由各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农业(农机)、畜牧、水产业。各农业县应按照川委办〔2011〕29号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产业规模大小、农技推广工作开展等情况,合理确定种植(农机)、畜牧、渔业所占权重,分配补助资金。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管理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5〕5号),对资金拨付与分配、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包括: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25%(重点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现代畜牧业发展、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农业高产创建专项相关技术推广服务);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费用,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

(二)试验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主要用于补助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此项支出不低于补助资金的25%。

(三)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支出。一是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支出。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对实施“特岗计划”,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在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重点围绕高产创建工作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在88个重点贫困县,围绕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此项不超过补助资金的20%(用于乡镇或区域农技人员能力建设部分不低于80%)。二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支出。由各农业县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建设具备一定基础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设备购置。此项不超过补助资金的20%。

四、实施进度

2016年1月--5月,省级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抄报农业部、财政部。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经市(州)农业、财政部门审核,报省农业厅备案,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2016年6月--11月,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创新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建设,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育科技示范户,改善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于11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按照县级自评、市级查验核实、省级综合考评程序,开展延伸绩效考评,形成省级延伸绩效管理评价报告呈送报农业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成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制定、政策协调、资金落实,开展督导检查与绩效评价等工作;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专家组建省级专家组,负责制定全省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参与督促、检查与绩效考核,指导县级专家组开展工作。各农业县成立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挥统筹作用,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以实施补助项目为抓手,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分工,统一项目实施行为规范。二是使用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统一标识,规范使用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技术指导员胸牌和科技示范户门牌。三是使用农业部统一设计的《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据实填写技术服务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等,作为实地考核重要凭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省上结合农业工作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各农业县要加强关键农事季节、关键工作环节等过程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门信息管理员,利用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各市(州)农业、财政部门于2016年5月底前将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抄报农业厅、财政厅(电子版发送Lyfu089@163.com)。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省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严禁将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车辆购置和房屋购建,以及与技术推广无关的其他支出。各市(州)和县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督促项目承担者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并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四)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继续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行延伸绩效管理,绩效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各农业县要制定考核办法,对农业技术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与进村入户技术服务补助、绩效奖励挂钩,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四川省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技术扶贫行动绩效考评办法》,对驻村农技人员进行考核。

(五)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并上载到中国农业推广网(www.farmers.org.cn)、四川农业信息网(www.scagri.gov.cn)、四川水产网(www.scsscj.cn)、云平台等,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多渠道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增强农技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带动农技推广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开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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